灵通(天津)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不依照公示、发布的服务地域投递快件被处以正告、罚款487.2元
2024年06月28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二分局就灵通(天津)供应链有限公司不依照公示、发布的服务地域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情况如下:
近期,我局执法人员依据告发线索,调查核实了该公司不依照公示、发布的服务地域投递快件的行为,该行为违背《快递商场管理办法》第五十一的规则,有《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告发登记表》《电子数据阐明》涉案快件有关数据及极兔官网公示服务地域截图等为证。
依据案子现实、情节以及损害结果等,依据《快递商场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作出正告、罚款人民币487.2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我局执法人员依据告发线索,调查核实了该公司不依照公示、发布的服务地域投递快件的行为,该行为违背《快递商场管理办法》第五十一的规则,有《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告发登记表》《电子数据阐明》涉案快件有关数据及极兔官网公示服务地域截图等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