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经验谈,就是老律师要把自己执业当中的经验教训公开出来,让更多的人能作为参考,进一步了解法律规定,选择最佳的维权路经,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是一个出卖脑力劳动的行业,当事人购买法律服务,总是希望自己聘请的律师具有高超的职业技巧,能努力帮助达到他的诉求。购买的服务有所值是人之常情,我们应当理解,而我每想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总会想起庖丁解牛的典故。典故“庖丁解牛”过去在中学(一度在小学)的课本里都有,该典故出自《庄子·养生主》:“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跨,砉然响然,奏刀骋然,莫不中音。文惠君赞叹其技艺之妙。庖丁释刀云:平生宰牛数千头,而今宰牛时全以神运,目‘未尝见全牛’,刀入牛身若‘无厚入有间’而游刃有余。因此牛刀虽已用了十九年,而其锋利仍‘若新发于硎’。”后人由此总结出成语“庖丁解牛”,比喻掌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后,做事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庖丁解牛的成语与熟能生巧的成语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但是比后者更进一步,境界更高。任何工作如果能做到庖丁解牛的水平,工作就会轻松一点。律师如何能达到“庖丁”的这个水平呢? 律师的脑力劳动也要以体力为支撑,劳累是真正从事律师业务的所有律师的共同感受,能不能让自己处理法律事务中如“庖丁”那样轻松一点呢?从我30多年的实践来看,凡是负责任的律师的劳累没办法避免,但有了“庖丁”的水平则是能减轻劳累。中国律师现在60万人了,执业的风格各有不同,也在逐渐形成不同的流派。对此,我认为除了“勾兑派”之外,无论哪一种流派都有其成功经验可借鉴的地方。中国的大多数律师只要是认真办案动脑筋,一般有个两三年时间就能够熟练的掌握办案的一般技能。当然也有极少数律师执业多年却不太愿意动脑筋,办案中都是应付式的,尤其是不愿意积极学习掌握新的知识,其职业技能停留在仅仅有一般技能即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的水平。客观的说,律师在能够熟练掌握一般技能之后只要不是混着过,调整一下学习方法,把自己从一般技能水平上升到较高的技能也就是达到庖丁解牛的水平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关键是方法要得当。要做“庖丁”,办法并不是简单的“专业化”就可以的。术有专攻,一位律师专门干某一领域的法律服务,熟而生巧自然轻松一点,但这还不够。讲到专业化的问题,中国律师行业要感谢原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的努力。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全国律协第二届民事业务员会成立之后,在已故去的杭州律师曹星主任的主持下,这一届委员会为中国律师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就是在律师行业当中率先提出并认真实践了专业化的目标。那时候,我还在江西景德镇执业,那时候的网络没有今天这么发达,消息还是比较闭塞的。1995年夏天,我得到全国律协换届并组建新的专业委员会的消息后,发现江西省较少有参加这些专业委员会的活动,更没有律师担任民事业务委员会的委员。于是,我经过江西省律协的同意,冒昧的碾转找到了时任全国律协副秘书长的袁江毛遂自荐,表达了要参加民事业务委员会的意愿,得到了他的支持,顺利的成为了民事业务委员会的第一批委员。作为一个从4线城市来的律师,有幸与国内民事代理业务领域的大腕们为伴,我在虚心向这些大哥大姐们学习的同时,也积极的开动自己的脑筋思考律师实务当中的问题。1998年,全国律协民委会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在内部分别设立了三个论坛即:《建筑房地产》、《人身权与财产权》及《公司法论坛》。我和时任广西省律师协会会长的刘晰律师等搭档,负责《人身权与财产权论坛》。从1995年加入民委会到2008年转入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至2019年“退休”,我和同伴们每年都积极的卓有成效的组织了有关法律立法与实务的研讨活动。这些活动参加者都是自费的,除了年会活动有全国律师协会给予很少的补贴之外,大部分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如场地租赁、资料印刷等等是需要组织者们自筹的。我到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担任负责人之一后,把民事业务委员会的经验成功的移植到了行政法委员会。在参加全国专业委员会的活动25年间,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中国律师中渴望法治进步的热情,我也从中受益匪浅。其中,最大的收获是我懂得了要当好律师不单单是需要成为一个“工匠〞按图施工,需要关心时事,关心法治的进程,还需要理解相关的立法意图,看懂法律条文字里行间的那些规律性的东西,成为“庖丁解牛”中庖丁。我们应该重视的是法律的具体条款是总则部分的立法原则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而具体化的,是需要符合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律的。所以,有的法律人在办案当中适用法律分则的部分条款,看上去合法但并不能够确保不犯错误。例如前一段时间社会普遍关注的市场监管执法引起争议的案例,问题就在于没有切实把握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与当前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律相违背。律师达到庖丁的水平,要掌握某一领域社会现象存在与发展的规律,这比执业技术更进了一步。律师开始执业的时候接触到的首先是一个一个的具体的案例 ,大部分认识是感性的。若能够理解该领域立法的倾向与原则再去看每一个具体案例,就会上升到理性的认识。就像庖丁解牛那样顺着牛体自身的结构,沿着其中的缝隙,顺着骨节间的空处进刀,进行解剖,而不是用刀去直接碰撞硬骨头,如此则事半功倍。庖丁解牛的故事读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是一蹶而就的,需要经验的积累,需要吃透每一个具体的案件的案情和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我是不太相信有的人所吹嘘的什么案子都是专家的可能性。就个人来说,时间是有限的,一天都只有24小时,面面俱到的结果是成了“万金油”。所以,我一直主张像当年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会所推行的那样,律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专业化,尽可能的行成个人的专业方向。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在研究人身权财产权的那些年里,侧重研究了房屋拆迁和医疗事故处理两类矛盾的处理问题,到本世纪初就出版了“白皮书〞。到本世纪初,又放弃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业务,着重研究以拆迁制度为核心的不动产维权,且以行政讼为主体业务。老汉我年近七旬了,当律师这30多年来在帮助委托人维权的道路上,诚惶诚恐,其中的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这些年,我边工作边学习,一有心得就把他写成书给朋友们分享,至今专著加合著已出版了过40本书,在同行当中出书数量也算是名列前茅了。除了专业经验之外,我还能分享给朋友们的就是:学习可以是一种快乐,人能活到老学到老,就能保持一种心理永远年轻的状态。
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